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六)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七)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班级前10%,但达到班级前30%(含30%)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二、奖励标准和比例
(一)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学校的名额指标,按照各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人数比例,结合实际进行分配。
三、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所在学院。
(二)评议推荐。班级(专业或年级)成立评议推荐小组,提出本班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四)学院评审。学院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和班级进行两级公示后,报学校。
(五)学校审定。学校审核公示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四、注意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安工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