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科室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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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教育科 1.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做好学生意识形态和宗教方面的教育引导工作; 2.对学生开展新生入学、诚信、校规校纪和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3.辅导员队伍的选聘、配备、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发展; 4.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二)学生管理科
1.制订、完善有关学生管理制度; 2.省校两级文明学生、文明班级、优秀毕业生,省校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3.学生违纪处分的处理,处分期解除备案工作; 4.学生档案收取、保管、发放工作; 5.学生日常管理教育工作; 6.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等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7.学生证办理(补办)、火车乘车优惠卡办理充磁等工作;学生证、校牌的发放工作; 8.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撰写,汇总整理部门各类上报材料的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籍管理科 1.制订、完善学籍管理制度;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保留及学籍注册工作; 3.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 4.学籍变动工作(休、复、退学,留、降、跳级、转专业、转学、学籍信息变更、延长修业年限等); 5.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数据整理、审核、学历证书(毕业、结业)印制、发放,学历数据电子注册,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等工作; 6.学生在校证明开具、已毕业学生学历证明开具、学历核查、学历勘误、学历证明书补办等工作; 7.配合学校做好高等教育学校统计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等工作; 8.专升本考试报名等相关工作; 9.学生手册、入学登记表、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等制作和发放工作;学生证、校牌制作、发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资助管理科 1.积极落实国家、省和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各项学生资助制度和办法; 2.根据省资助中心工作安排制定我校各类资助工作开展计划和方案,按期组织各类资助的评定工作; 3.负责“绿色通道”工作的安排实施; 4.组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学生的贷款申请和材料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贷款催收的相关工作; 5.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奖励资金的使用,并接受学校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学校、社会团体、个人资助等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审批和发放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调研统计工作,做好学生信息保密; 8.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和津贴的审批、发放和备案工作;做好学生临时困难救助的审核和发放,以及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代偿学费的汇总、申报; 9.指导、监督各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和资助经费使用工作; 10.负责资助诚信教育、资助宣传等相关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实施。 (五)宿舍管理中心职责 1.制订、完善学生公寓的各项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制订学生公寓工作的任务书、标准和流程; 3.学生公寓各类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4.学生公寓的资产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 5.负责学生的入住安排,宿舍的调配、调整等工作和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入住管理工作; 6.负责与各学生公寓区沟通协调,监督检查各学生公寓区管理、卫生、安全、文化、纪律等工作; 7.负责与公寓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对公寓物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8.负责与团委、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及各学院、洹滨校区的沟通协调,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公寓及学生的安全和治安工作; 9.负责收集、反映和落实学生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妥善处理学生投诉,积极推进学生公寓的民主管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作用; 10.负责省校两级文明宿舍评选、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学生公寓文化活动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履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职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生公寓区办公室职责 1.认真落实学生公寓的各项制度; 2.做好本公寓区各类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3.做好本公寓区的资产管理和水、电设施及公物的维修维护工作; 4.监督检查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开展学生工作情况; 5.做好本公寓区学生的入住安排,宿舍的调配、调整等工作和假期留校学生的入住管理工作; 6.做好本公寓区管理、卫生、安全、文化、纪律等工作的检查和落实; 7.维护本公寓区的学习、生活秩序,组织检查作息情况; 8.负责与本公寓区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对本公寓区物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9.负责收集、反映和落实本公寓区学生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妥善处理学生投诉,组织引导本公寓区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学生组织参与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作用; 10.做好本公寓区文明宿舍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学生公寓文化活动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本公寓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履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职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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