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洹滨校区:
根据教资助〔2019〕609号通知要求和《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0〕41号)精神,为确保2019-2020学年我校国家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度过疫情难关,3月19日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安排布置了该项工作,现将有关发放准备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学籍核查工作
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等情况,高校可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请各学院、洹滨校区务必重视本次学籍核查工作,确保发放对象均是我校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1.无调增调减情况的,请开具受助学生学籍核查情况说明(包括:受助学生人数、学籍核查情况、学院书记签字盖章),4月15日前完成报送。
2.有调增调减情况的,除开具受助学生学籍核查情况说明外,还需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填写调增表和调减表及文字说明材料(包括:评议小组评议情况、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原因、更换受助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公示情况、党政联席会记录、加盖学院公章,学院书记),4月15日前完成报送。
注:上报调减表和调增表的同时,学院需通过学生资助业务系统进行变更。
二、数据核对工作
1.各学院、洹滨校区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复表的名单进行核对,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
2.各学院、洹滨校区认真组织受助学生在《2019年国家助学金发放签名表》上核对信息并签名,不得代签;辅导员需要在发放签名表中有自己管理的学生的页面上签字,进行监督;学院书记和院长需要在发放签名表首页签字,并在每一页加盖学院公章,学生返校后一周内报送。
3.我校奖助学金均通过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发放,因此请受助同学务必保管好本人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不要丢失。对于受助学生姓名错误、学号错误、银行卡错误,请各学院填写《安阳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修改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送校资助中心,学生返校后一周内报送。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洹滨校区按照上述要求,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路芳老师。
注:助学金发放为全校统一发放,如果有学院或同学未按要求准备,出现问题将影响全校发放进度,请各学院和受助同学务必重视。
学 生 工 作 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