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已经过去,2007—2008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各系(院)要严格按照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德、智、体综合积分”标准,结合本系(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在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班、系(院)两级公示制,公示结束后将评选结果(书面和电子文档)于10月20日前报学生处审批备案。
附件:1.安阳工学院2007—200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次及名额分配表 2.安阳工学院2007—200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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