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我院200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和维护毕业生离校前学校的稳定和良好秩序,营造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毕业环境和氛围,特制定以下有关注意事项和规定:
1、毕业生一定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知法、守法。
2、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要认真执行学生公寓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室内外一切公共设施,离校前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持清洁整齐的交付给学生公寓管理部门。
4、室内的公共物品由学生公寓管理人员逐一验收登记,若有损坏遗失,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5、对有意破坏学校的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砸摔物品者,学校除对其进行教育外,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记入档案,并要按规定进行赔偿。
6、严禁赌博、斗殴、起哄、酗酒,注意节约水电、粮食,在校生要按时就寝,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7、毕业生在离校过程中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和各种证件,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
各院(系)一定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向学生宣传和传达到我院有关文明离校的注意事项和规定,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同时做到对毕业生热情、周到的服务,使他们愉快地离开母校走向社会。
学生处
200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