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2008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生活压力,我院将提供19个岗位用于勤工助学活动,具体要求见附表。
一、招聘对象:200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招聘程序:
(1)由各院系严格执行《安阳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见《安阳工学院学生手册》2008版第83页),并按照3:1的比例向用工部门推荐贫困学生,并且被推荐学生名单应至少在本院系内公示3日。
(2)被推荐学生书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书》(需写明应聘部门),由院系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学生持《申请书》到应聘部门面试。
(3)面试合格后,由用工部门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北418室)。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初定的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3日,对名单无异议的即可安排学生上岗。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同学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问题,电话:0372-2909931。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在书写《申请书》时,应详细介绍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并写清楚自己的专业、班级、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2)各用工部门地址:
保卫处:行政楼115室 联系人:赵老师 三里屯: 4号楼129室 联系人:闫主任
十里铺:5号楼102室 联系人:李主任 校内公寓:3号楼公寓办公室 联系人:牛主任
附表:2008年勤工助学空岗情况表
用工部门 |
需要人数 |
岗位要求 |
保卫处 |
3人 |
男生;生物院1人、建工系1人、经管院1人 |
三里屯 |
2人 |
男生;机械系1人、艺术系1人;限住三里屯 |
校内公寓 |
6人 |
女生;社科系1人、电气系1人、外语系1人、生物系1人;
限住校内女生公寓 |
十里铺公寓 |
8人 |
女生:计科系1人
男生:化工系3人、外语系2人、经管院2人;
限住十里铺公寓 |
安阳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