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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0年度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表于:2012年06月07日 23:29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安阳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安工院【2005】63号)、《安阳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安工院【2009】101号)和《安阳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讨论稿)》文件要求,每学年第二学期应对上一年度的全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经研究,现将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安排

(一)筹备阶段:分组及修订考核指标。

1、3月11日上午9:30,召开安阳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考核筹备会,各学院务必指定专人发言(含国际教育学院和软件学院)。参加人员:各学院助学贷款联系人或团总支书记,要求各学院于本周三(3月9日)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学生处助学贷款科宋乾老师,会议地点:老图书馆二楼学生会办公室。

2、内容:

⑴讨论并修订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考核指标,各学院参加会议者务必于会前广泛征求全体辅导员老师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⑵考核分组:本年度考核小组人员由各学院派员组成,共分两组,分别由学生处张瑞田副处长和赵驰欣副处长担任组长,国际教育学院和软件学院派出人员担任副组长,其他学院派出人员按分组参加检查。

⑶考核对象:我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全部教学院系(不包括国际教育学院和软件学院),由于2010年度国际教育学院和软件学院的学生已被纳入到贷款范围内,且软件学院已有贷款学生,为此两学院也需派人参加到本次助学贷款考核工作中。

(二)自查阶段:3月14日-3月20日。

请各学院先依据附件1:“附件1:安阳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考核表(讨论稿)”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同时填写有关表格资料,报告内容包括: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整体情况、取得经验和教训、存在问题,特别是目前欠息情况、改进措施等。

以上材料应于3月21日将自查报告、考核表(自评分)和其他材料等装订成册后报送学生处助学贷款科。

(三)复查阶段:3月23日-3月25日。

1、参加人员: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和考核组成员。被考核学院党(总)支部书记、全体辅导员老师和10名本学院参加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具体安排参见附件2:“2010年度安阳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考核时间安排表”。

2、考核步骤:

⑴分别召开老师座谈会和贷款学生座谈会;

⑵对贷款学生以试卷形式进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金融、诚信方面的测试;

⑶同步实地查看有关考核项目。

二、考核结果的反馈

本次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经安阳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以学校正式文件予以通报,考核结果还将与201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分配挂钩。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检查2010年度本部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及时整改和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能够持续、健康地开展。

联系人:闻声远 宋 乾

电 话:2909931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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