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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安工院〔2015〕14号     安阳工学院关于印发 《“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学校各部门,北校区管委会: 《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阳工学院 2015年1月23日   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繁荣校园科技文化
发表时间:2015年03月09日

安阳工学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工...
各学院、北校区: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8〕68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安阳工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安阳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安阳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我校资助
发表时间:2018年09月12日

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地方普通高校退...
  教办资助〔2018〕629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地方普通高校 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地方高校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
发表时间:2018年09月25日

安阳工学院“安工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安工院〔2015〕13号 安阳工学院关于印发 《“安工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学校各部门,北校区管委会: 《安阳工学院“安工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阳工学院 2015年1月23日 安阳工学院“安工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根据
发表时间:2015年03月09日

安阳工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管理办法...
  安工院〔2015〕15号     安阳工学院关于印发 《“国际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学校各部门,北校区管委会: 《安阳工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阳工学院 2015年1月23日   安阳工学院 “国际交流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进我校教育国际化工作,加强在校本、专科
发表时间:2015年03月09日

关于收取2021年入校学生档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09日

安阳工学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学生证补办...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09日

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入口
国家奖助学金访问网址: 学生:http://gxzz.haedu.cn 学院:http://ywxt.gxzz.haedu.cn 注: 学生登录系统      用户名:身份证号      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X大写)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23日

安工学【2021】2号 安阳工学院关于评选2...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19日

安工学【2020】 11号 关于评选2020年度...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18日

关于评选2021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的...
 
发表时间:2022年02月28日

安工学【2022】6号 安阳工学院关于评选2...
 
发表时间:2022年03月24日

安阳工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
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学生返校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维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省、市、学校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及批次 (一)返校时间 :集中返校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至2月25日,毕业年级根据教学安排由各学院确定。 (二)返校
发表时间:2022年02月16日

安工学〔2022〕10号-安阳工学院关于开展...
 
发表时间:2022年04月05日

安阳工学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学生证补办...
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 学生证是学生在校学习的重要身份证明,根据《安阳工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针对部分学生证遗失、损坏情况,现开展2021年上半年学生证补办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办程序 1.学生填写《安阳工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认真填写《2021年上半年学生证补办汇总表》,由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章),后交学生工作处学生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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