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各学院班级评议小组对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各学院贫困生认定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学院贫困生进行了困难等级认定,现将贫困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28日—10月9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校纪检委反映。
校纪检委电话:2909813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2909931、2995531、2115531
公示名单见附件。
学 生 工 作 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