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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2014年02月24日 11:27 点击: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2014)9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宣传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展示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自2014年起组织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同时,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今年教育部将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第一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网络支持: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河南省教育网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3月2日。

三、评选范围

1.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含)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3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五、报送名额

每校最多1名,不得超额报送。

六、工作要求

1.请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初评公示。在初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

2. 请将推荐人选报名表(可在河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网:sz.haedu.gov.cn下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于2014年2月28日前发送至szc729@126.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同时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过期不候。

3.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并择优推荐优秀辅导员参评“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获得“第一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和提名奖的辅导员先进事迹,将在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河南省教育网上进行集中展示。

4.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联系人:徐军保,联系电话:0371—69691951。

附件:第一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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