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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离校学生证注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于:2016年05月27日 08:31 点击:

各学院:

又到毕业季,根据学校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各学院学生证注销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证加盖“注销”章后返还学生留作纪念的工作,由各学院安排在本学院进行,“注销章”已由学生处于2014年统一制作一次性配发,每个学院一枚,如有丢失,请自行刻制;

2.学生证注销情况要按专业、班级进行登记,填写《学生证注销情况登记表》、《2016届毕业生离校学生证注销情况分专业统计表》(见附件),相关人员要在以上两表上签名并盖学院章存档备查,《2016届毕业生离校学生证注销情况分专业统计表》电子文档请于6月15日前通过办公网报学生处,联系人:邵国强、郝稚桥;

3.对于学生证确实丢失的,经辅导员及班干部核实,将丢失学生证学生名单登记后留存备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如有不认真落实的,学生处要视情况进行通报,对因此造成后果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学院把本通知内容通知到每名毕业生,确保学生证注销工作落到实处。

安阳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当兵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学生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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