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要求和安工党〔2009〕31号文件精神,符合岗位津贴进档条件的我校实际在岗的一线辅导员可填写辅导员津贴进档申请表,各学院负责严格把关(认真对照安工党〔2009〕31号文件精神),请于2016年5月18日前将所需材料报于学生处思想教育科。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各学院辅导员岗位津贴进档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2、辅导员津贴进档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3、学历学位复印件一份(仅限作为这次进档依据所用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不一定是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
4、“优秀辅导员”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仅限该项荣誉,其它荣誉称号不符合进档条件);
5、年度考核优秀证明。
以上均需学院签字盖章。
注:未能按时交证明材料,则视为自动退出今年的岗位津贴进档申请。
安阳工学院学生工作部
安阳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