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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2014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方案

发表于:2015年05月06日 09:27 点击:

 

高校辅导员队伍是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06年24号令),充分调动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安阳工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试行)》(安工党〔2010〕28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1.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我校专、兼职辅导员。(期间因病因事请假或外出进修超过3个月者不参加评选)

2.评选比例为我校2014年底辅导员总人数的15%。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人师表,引导学生进步。

2.爱岗敬业,认真务实,廉洁自律,严格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关心、关爱学生,热心辅导员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有较强的理论素养、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妥善解决问题,全年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4.组织能力强,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处理问题能把握公平公正原则,能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开展工作,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作风严谨,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学生评价良好。

5.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主动与任课教师、宿管员保持联系,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能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积极主动,处理方法得当,处理效果良好。

6.把学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来常抓不懈,学风建设卓有成效。所带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考风优良。

7.积极参与学生工作研究,学生工作有思路、有方法、有特色、有创新,工作实绩明显,能够培养出一支优秀的学生干部队伍,学生党团组织建设突出,所带学生在校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良。

8.积极参加2014年度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评选程序

1.优秀辅导员的评选由学校每年评选一次并进行表彰。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各学院2014年度辅导员人数情况,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文法学院等五个学院各推荐2名候选人,其他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

3.各学院从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对本部门辅导员进行考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撰写推荐材料和《安阳工学院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于2015年5月13日之前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形式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汇总。

4.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后,组织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就个人先进事迹进行述职和汇报。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成立校优秀辅导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汇报情况,结合候选人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正式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党委审批。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评选

1.因管理责任出现重大事故或集体性事件;

2.所带学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3.本年度辅导员进驻公寓值班工作中有无故空岗情况。

五、奖励办法

对于评选出来的“安阳工学院优秀辅导员”,学校将公开进行表彰,颁发“安阳工学院优秀辅导员”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评优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本方案由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仅适用于本次优秀辅导员评审工作。

附件:安阳工学院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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