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入伍补偿学费提交材料
1.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并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需由我校财务处、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入伍地征兵办盖章、入伍地县级资助中心或教育局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武装部盖章处清晰可见);
3.入伍学生需提供本人的交纳学费银行卡,随上述材料交账户名、卡号和开户行地址(如中国工商银行安阳市海河大道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安阳相州支行),如果毕业生丢失或注销了此卡,请在中国建设银行安阳相州支行办理新卡;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
5.毕业证复印件2份。
二、在校生入伍补偿学费提交材料
1.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并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需由我校财务处、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入伍地征兵办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武装部盖章处清晰可见);
3.入伍学生需提供本人的交纳学费银行卡,随上述材料交账户名、卡号和开户行地址(如中国工商银行安阳市海河大道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安阳相州支行),如果丢失或注销了此卡,请在中国建设银行安阳相州支行办理新卡;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
5.办理休学证明材料1份。
三、退役复学学生资助学费提交材料
1.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并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2份(需由我校财务处、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入伍地征兵办盖章);
2.退役士兵证复印件2份(部队盖章处清晰可见);
3.复学学生需提供本人的交纳学费银行卡,随上述材料交账户名、卡号和开户行地址(如中国工商银行安阳市海河大道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安阳相州支行),如果丢失或注销了此卡,请及时补办;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
以上材料中在校生和毕业生需在10月底前交安阳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72-2909931,地址B02号楼211办公室(老图书馆二楼)。
特别声明:每年学费补偿款的批复和下达约需1年时间,补偿款到位后学校会同学生家长联系领取,请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如换号或停机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