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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关于办理贷款毕业生非恶意欠款证明的通知

发表于:2014年03月05日 16:18 点击:

各学院:

近年来我校贷款毕业生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情况十分严重,很多学生不能认识到贷款违约的严重后果。当学生处于贷款违约状态时,银行的房贷、车贷以及信用卡办理都会受到限制。目前,我校有毕业贷款学生到省资助中心和开行河南分行进行咨询,希望能为其个人开具国家助学贷款结算清单证明和非恶意欠款行为证明。国家开发银行明文规定在每年的双月办理批复,经研究我校将相关问题处理通知如下:

一、贷款结算清单证明。学生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交申请,以学院为单位向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报,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情况进行核实,在高校助学贷款系统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明细信息页打印结算凭证,然后集中报开行河南省分行盖章。

二、非恶意欠款证明。对于因贷款逾期在征信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如果是学生本人原因造成违约,学校一概不予办理非恶意欠款证明。如非本人恶意拖欠,由所在学院辅导员说明情况,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拖欠的具体情况酌情为其办理。因其它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证明格式样表不统一,由已毕业贷款学生向需要贷款的商业银行申请该表,并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三、证明办理及批复时间。开行河南省分行每年的双月办理批复。我校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每年的单月25日之前办理贷款结算清单证明和非恶意欠款证明申请。各学院将已毕业贷款学生的申请汇总资料在单月25日之前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开行批复后由各学院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领取证明。

安阳工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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