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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专区

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表于:2018年04月08日 11:07 点击: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当你们离别母校,走向社会,开始崭新的生活,此时此刻,我们相信,你们一定没有忘记当初贷款时许下的诺言:“借贷发展自己,还贷收获信用”。当你们的求学之路遭遇困难的时候,是国家助学贷款帮你们圆了大学之梦,学校和银行的工作人员为了你们能早日获取贷款,安心学习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的诚信还款就是对母校、对银行、对社会最大的回报。

目前,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正式启动,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的信息均已记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成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以及个人所涉及的金融业务中,对将来的生活、事业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如果违约,经办银行在计收罚息的同时,将在全国各大媒体不定期地公布违约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资料,并追究法律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人负责。名单一旦公布,你将成为一个不守信用的人,你的单位和同事将对你另眼相看,你的前途和命运将因此发生改变……学校真心地希望不要在这张不光彩的名单上看到你的名字。

河南省助学贷款已经引进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贷款学生通过支付宝账户进行助学贷款相关款项收付。我校贷款毕业生咨询如何办理提前还款和自付利息等有关业务请登陆河南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haedu.net.cn)进行查询、或者咨询学校原来的辅导员老师、或者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负责老师:0372-2909931。请贷款毕业生注意以下事项:1、请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查看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2、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对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进行修改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等相关操作,加强账户安全性,防止账户被盗;3、提前还款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应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应于次月20日前还款。为方便学生还款,我校学生服务中心设有助学贷款POS机还款窗口,如果毕业生离开学校,可通过支付宝还款。正常还款无须申请,请于还息日或还本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4、学生毕业离校后需要自付利息,12月20日从支付宝中扣收当年应付利息,毕业学生至少提前5日将应还利息足额预存到支付宝,系统自动划扣。

国家助学贷款是基于信用的政策性贷款,根据有关规定,凡出现违约毕业生的学校,银行将减少或暂停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因此你们的还款情况将影响着母校的形象,影响着与你们一样经济困难但孜孜求学的学弟学妹们。希望你们能够做诚实守信的模范,认真遵守还款协议,按时、足额还清所借的国家助学贷款,为自己的信用记录写下光彩的一笔,用实际行动塑造学院学子良好的社会形象。

祝同学们事业有成,鹏程万里!

安阳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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