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各用工部门:
为方便大三学生假期留校复习考研及其他需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或学科竞赛等专项活动的学生,经研究决定,今年暑期学校继续开放学生公寓,安排考研及开展专项活动等学生住宿。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留宿原则及要求
本着“学生安全第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学院和用工部门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审查:
1.各学院和用工部门须严格落实留校手续办理审批、留宿学生外出报备等各项制度。对留宿申请严格把关审批,对审批通过的留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暑期留宿学生管理规定(暂行)》和留校住宿协议书。
2.各学院和用工部门与审批通过的学生签订留校住宿协议书,双方各自留存。
3.各学院和用工部门假期值班人员须常态化深入宿舍,并指定专人负责留宿学生的日常管理及安全,关注留宿学生思想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学生健康安全。若出现突发、重大事件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4.各学院做好暑期留校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学生管理主体责任,精准掌握留校学生底数,“一人一档”制定留校生信息台账,全面了解学生情况。
二、办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至7月2日上午12:00截止,逾期将不予办理。
三、办理流程
1.学生向学院提出留宿申请,上交暑期留宿审批表(学院留存)。
2.各学院和用工部门将审批通过的汇总名单(分男女生、分公寓汇总)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B02-211宿舍管理中心办公室,汇总名单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王园园办公邮箱。
3.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住宿。
4.审批通过的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前往各公寓办理留宿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宿舍办理入住。
注:1.暑期学生公寓有维修任务,可能会造成部分留宿学生二次搬迁,二次搬迁学生须服从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安排。
2.洹滨校区留宿学生自行解决。
3.用工部门需暑期留用学生仅在用工部门申请,无需学院和用工部门共同申请。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5367817 (学校内部短号67817)。
另附:附件一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协议书 (学院留存)
附件二暑期留宿学生管理规定(暂行)
附件三暑期留宿审批表(学院留存)
附件四留宿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