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洹滨校区:
为繁荣校园科技文化,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通过以奖促学,以奖促优,激励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学生为学校争得荣誉,根据《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安阳工学院在读全日制在籍注册的本、专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8日—10月22日,宣传、申请、各学院、洹滨校区审核和上报信息阶段。
2019年10月23日—11月4日,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团委、体育教学部认定审核阶段。
2019年11月5日—11月15日,学生工作处汇总材料,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阶段。
三、奖项类别
(一)学术创新奖学金
(二)单项竞赛奖学金
(三)文体优秀奖学金
(四)自立自强奖学金
四、评定办法及奖励标准
根据《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规定标准严格评定。
五、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评定流程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洹滨校区提交《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应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洹滨校区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申请表“学院意见”栏给出审核意见,将学生提交的表格和材料收集整理后报送至相关认定部门进行认定。
3.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团委、体育教学部等认定部门收到各学院、洹滨校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认定,在学生提交的《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上给出认定意见,并将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统一汇总。
4.各项奖学金认定后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二)注意事项
1.所有奖项的获奖时间应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如果毕业班学生申请校长奖学金时,获奖时间在2019年9月—12月,则单独上报校长办公会,已经毕业学生不再考虑。
2.团体奖只能以团体中一人进行申报,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3.以团体和个人参加竞赛的,团体和个人不重复奖励。
4.如果同一竞赛、项目或成果多次获奖时,在校内只奖励一次,取其获奖层次最高者奖励。
5.每一单项类校长奖学金一人只奖励一次,颁发一项校长奖学金证书。
安阳工学院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