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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关于评定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2019年09月30日 17:14 点击:

各学院,洹滨校区:

为繁荣校园科技文化,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通过以奖促学,以奖促优,激励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学生为学校争得荣誉,根据《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安阳工学院在读全日制在籍注册的本、专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8日—10月22日,宣传、申请、各学院、洹滨校区审核和上报信息阶段。

2019年10月23日—11月4日,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团委、体育教学部认定审核阶段。

2019年11月5日—11月15日,学生工作处汇总材料,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阶段。

三、奖项类别

(一)学术创新奖学金

(二)单项竞赛奖学金

(三)文体优秀奖学金

(四)自立自强奖学金

四、评定办法及奖励标准

根据《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规定标准严格评定。

五、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评定流程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洹滨校区提交《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应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洹滨校区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申请表“学院意见”栏给出审核意见,将学生提交的表格和材料收集整理后报送至相关认定部门进行认定。

3.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团委、体育教学部等认定部门收到各学院、洹滨校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认定,在学生提交的《安阳工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上给出认定意见,并将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统一汇总。

4.各项奖学金认定后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二)注意事项

1.所有奖项的获奖时间应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如果毕业班学生申请校长奖学金时,获奖时间在2019年9月—12月,则单独上报校长办公会,已经毕业学生不再考虑。

2.团体奖只能以团体中一人进行申报,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3.以团体和个人参加竞赛的,团体和个人不重复奖励。

4.如果同一竞赛、项目或成果多次获奖时,在校内只奖励一次,取其获奖层次最高者奖励。

5.每一单项类校长奖学金一人只奖励一次,颁发一项校长奖学金证书。

安阳工学院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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