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学院各部门,北校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评选2008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豫毕指【2008】3号)要求,我院决定在2008届全日制在校生中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附表所示的比例进行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二、评选办法
1.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各院、系在评选中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评选结果实行公示制度。
2.请将评选名单(加盖院、系公章的A4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及《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律打印填写)、《安阳工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打印或钢笔、水笔填写)(请到校园网个人信箱下载表格,要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务于3月9日前报送学生处。
附件:优秀毕业生名额比例分配表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优秀毕业生名额比例分配表
系 别 |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人)
(10%) |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人)
(3%) |
机械工程系 |
85 |
26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
44 |
13 |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系 |
86 |
26 |
建筑工程系 |
30 |
9 |
化学与环境工程系 |
51 |
15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34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113 |
34 |
人文社会科学系 |
12 |
4 |
外国语系 |
16 |
5 |
艺术设计系 |
24 |
7 |
合 计 |
495 |
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