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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份老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发表于:2012年04月24日 13:04 点击:

2006年06月份老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各院、系部:
  按照省教贷中心工作部署,我院将在6月份开展老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见以下:
  1、我院新学期开学后教学单位作了重大调整,现将2005年贷款学生名单按照现有的10个院、系部作了相应调整(见附件一),请各院、系认真核对是否有遗漏、姓名与学籍不符等现象,另外要将发生学籍变动的学生名单申报上来(注明该生姓名、学号、专业年级和变动内容),变动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学籍变动,指休学、退学、参军及出国等;(2)、受到违纪处分,指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3)、2006年元月份考试2门不及格和累计4门次以上不及格。
  2、贷款范围:除2006届毕业生以外取得学籍的我院本、专科在校学生。
  3、贷款额度:学费和住宿费,人均最高不超过6000元。
  4、贷款程序及条件:内容参见附件二《安阳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安工院〔2005〕63号)。
  5、补充条件:(1)、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学生暂缓贷款;(2)、未参加今年诚信宣传片观看的学生暂缓贷款,各院、系部未存档的可以到学贷办查看;(3)、2006年元月份考试2门次不及格和累计4门次以上不及格的学生暂缓贷款;(4)、身份证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者暂缓贷款。
  6、申报方式:填写附件三(2006年老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汇总表)和附件一有关的学生。
  7、申报时间:2006年6月9日(下周五)前以电子文档和打印稿(盖章)两种形式报送院学贷办。

                           安阳工学院学贷办
                            2006年5月31日

附件一:2005年各院、系部贷款学生名单(06年院系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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