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贷款学生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交给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二、学生撰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三、学生如实填写《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并交给所在学院的辅导员老师。其中包括以下材料:学生提交家长督促学生按时还款的承诺书;村、乡(镇)、县(区)三级民政部门贫困证明原件;户口本首页及家长父、母亲单页的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
四、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五、各学院将家庭经济贫困学生信息如实、完整地录入到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学生信息管理模块”,然后再进入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六、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从系统提交的贷款学生数据;
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后的贷款学生信息正式提交到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十月中旬)。
八、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我校上传的贷款学生数据并报送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
九、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后同意贷款的学生名单组织贷款学生签订借贷合同、填写借据等有关手续(十月下旬);
十、贷款发放(11月9日);
十一、贷款完成。
附件:
一、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安阳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