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校有关部门:
为维护我校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生源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79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3年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任中普
副组长:单有方、刘新田、孙保平
成员:黄立成、柴志平、王庆飞、马菊意、张 勇、刘 冰、张继军、崔寿克、姬秀荔、杨露露、李宪军、阎 利、侯绍刚、王国喜、吕有军、彭仁海、杨涌滨、阎 冬、张 琳、杨 钧、李 霞、苏广才、李 一、牛晓雷、华守亮、牛东亚、薛 泳、于艳红、杨庆祥、王福海。
领导小组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研究决定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事项。
二、责任分工、复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1.电子信息核对
入学新生的电子信息核对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和各学院负责。各学院在报到期间只允许接收持我校录取通知书等证件报到新生,并与招生录取名单进行核对,未在教育部录取数据库备案的新生,各学院不得受理其报到手续。
2.照片复查
入学新生的照片复查由招生就业处和各学院负责。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后,按照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学生本人进行“六对照”,对入学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
3.文化科目复试
入学新生的文化科目复试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负责。教务处要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集中进行文化科目复试并组织核对笔迹。任何无故缺考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员;对于复试成绩与招生考试成绩悬殊较大的新生要进行严格检查;对于笔迹有疑点的新生要严格进行复查。
4.身体复查
入学新生的身体复查由学生处和各学院负责。学生处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入学新生身体状况进行认真复查。对于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入学就读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予以清退。
5.档案信息检查
入学新生的档案信息检查工作由学生处和各学院负责。在新生报到后必须填写《安阳工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并与其档案中的照片、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
6.对高考加分考生进行复查
入学新生的高考加分复查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和各学院负责。要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健全政策规定,完善相关措施,对统一招生考试加分考生的资格和成绩等进行复查,重点核查是否经过规定的测试、公示等程序和环节。
以上工作要求在9月20日前完成。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建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材料备案制度,妥善保存复查记录(包括有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资料等),以备随时查阅。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1.对于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给予办理注册手续。
2.对于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学生须经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对于复查发现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有关材料确认的学生,由教务处协同相关部门,通过省招办调阅考生高考试卷进行笔迹核对,仍不能确定的,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利用专业手段进行核实处理。
4.对于在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取得报考资格者、以违规手段取得高考加分资格者、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者、冒名顶替入学者和其他舞弊者,按规定要坚决予以清退。
四、工作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如有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复查工作完成后,各学院要将本学院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内容应包括复查组织情况、复查措施、复查材料存档情况、复查结果及处理情况等)于9月23日前报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要根据各自负责事项写出复查工作总结,于9月25日前报学生处,由学生处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