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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困难大学生的决定

发表于:2012年04月24日 13:04 点击: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优秀困难大学生的决定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05年9月以来,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了评选优秀困难大学生的活动。各高校按照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选拔,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使评选活动进展顺利。经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决定,授予潘人杰等1959名学生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困难大学生”称号,并予于表彰。

  评选、表彰优秀大学生活动,是为了弘扬他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发奋成才的精神,以比对广大在校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的价值观,培养他们拼搏向上,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各高校还要结合学习洪战辉、张尚昀、王一硕的活动,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优秀困难大学生的感人事迹。同时,学校还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新途径和新方法,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附件:我院受河南省教育厅表彰的17位优秀困难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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