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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于:2012年04月24日 13:04 点击:

安阳工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暂行办法

  • 凡本校正式录取的有籍学生均发给学生证、校徽。新生入校后,由辅导员到学生处领取学生证和校徽。
  • 各系要认真组织填写学生证上的有关事项。其中照片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年级、系别、专业必须与招生录简表保持一致;入学日期统一为当年的9月;家庭所在地需与花名册上的生源地保持一致;学号为学生处统一编排的花名册上的学号。以上书写时要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体应工整、大方。
  • 给新生的学生证皮、芯和校徽均按各系实际人数发放;如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等问题,由各系自行承担责任。
  • 发放的学生证优惠卡的对象为除安阳、濮阳外的所有本专科学生。
  • 各系将学生证相关内容填清后,以系为单位,由辅导员统一前往学生处和院办盖章。
  • 凡不慎遗失学生证、校徽者,应向所在系部报失,并书写补证申请,由辅导员审核签字、盖章,统一到学生处办理。
  • 学生在校期间补发学生证、校徽以一次为限,补证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周。
  • 各系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须与花名册生源地保持一致,如本人家庭地址和生源地有所出入,须改动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则必须提供户口证明。如因家长工作调动导致家庭地址变迁,则需持家长调入单位证明和父母新工作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及与本人的关系证明。
  • 学生毕业或结业或其它原因离校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学生证、校徽交回学生处予于注销,不能交回者,按遗失处理。

                                   

                                      安阳工学院学生处

                                       20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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